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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        ~招生简章

招収种类: 就学生(日本語学校学 生)

           1月生:1年零3个月課程(截止日期815日)

4月生:2年制課程      (截止日期1015日)

      7月生:1年零9个月課程(截止日期215日)

  10月生:1.5年制課程    (截止日期415日)

报考资格: 具有高中毕业学历和一定日语基础、身体健康、希望在日本继续成就学业

选考方法: 資料审查面试笔试(日语数学作文)

学校住所: 日本国東京都新宿区百 人町1-22-25

报名费: 25,000日 元(向本校提交资料时交纳)

就学费用: (在留资格认 定证明书签发后交纳)       

入学金

学 费(1年)

教材费(1年)

设施费(1年)

合 计

50,000日 元

580,000日 元

20,000日 元

30,000日 元

680,000日 元




住宿费用
310,000日 元(半年)(在留资格认 定证明书签发后交纳)

送金手数料(一次):  4,000日元

 

申请人本人须提交的材料

   入学申请书(用本校规定格 式)

   履历书用本校规定格式

※最终学校毕业超过5年的,须在 就学理由中结合经历详记就学目的和毕业后去向等。

   照片(4cm×3cm)8張3个月以内拍 摄的正面免冠照片,数码快照不可)

   毕业证书最终毕业学校的原本、当年即将毕业者可提交预 定毕业证明书

   最终学校成績证明(在籍全 期間)

   中国教育部出具的高考成绩 认证报告;大专以上学历须提交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

http://www.cdgdc.edu.cn       TEL: 010-6891-4154

   日本語学历证明或其他等级 证书(要求具有4级以上日语能力,或150小时以上日语学习经历)。  * 如有等级证书,签证会更加有把握。J-test报名网站:http://www.j-test.com

   户口本复印件(首页、戸主 页、申请人页)※必须明确记有现在的居住地、工作单位(学校)、职务和学历,并与所提交的资料内容相符。另复印件要求是首次复印,且字迹清晰,并须在复印 件上注明复印日期,复印人及与申请人的关系。

经费支付人须提交的资料 (分以下4种情形,任选一种

1.本国的父母、近亲作经费支付人时

① 经费支付书用本校规定格式

     亲属关系公证书

     银行存款证明(存款数额须 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,美元日元人民币均可)

     银行存款形成过程证明材 料,如明确记有三年间存取款过程的存折复印件等。但复印件要求是首次复印,且字迹清晰,不清晰处需附加说明。并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复印日期、复印人及与申请 人的关系。

     在职证明(需明确记载所任 职务及任职起始年月)

     收入証明(需明确记载最近 三年的工资收入状况和纳税金额与方式)

     营业执照正、副本复印件 (年検章清晰)

     纳税证明(经费支付人是公 司法人时)

     户口本复印件(首页、户主 页、经费支付人頁)※必须明确记有现在的居住地、工作单位(学校)、职务和学历,并与所提交的资料相符。

※以上各种证明上均须记有 发行机构及负责人的职务、姓名(签字及印章)及机构所在地、电话号码,传真号码。

 

2 在日亲属作经费支付人 时

        住民票(同一家族全员、非日本籍者提交“外國人登錄証明書”)

        职证明公司经营者:法人登記謄本的原本,自營業者:確定申告书复印件)

        記有年间总收入的課税証明 書

        銀行存款証明

        经费支付书(用本校规定格 式)

        与申请人关系的证明书

        银行存款形成过程证明材料 (存折复印件等)

 

3  日本以外的海外亲属作经费支付人时

   经费支付书用本校规定格式

   銀行存款証明(存款数额须相当20万元人民 币以上,美元,日元均可)

   身份証明書

   記有收入的在職証明书和纳税证明书

   亲属关系公证书

   银行存款形成过程证明材料 (存折复印件等)

 

4  企业派遣时

      经费支付书用本校规定格式

      銀行存款証明(存款数额须在20万元人民 币以上,美元,日元,人民币均可)

      记有派遣目的,必要性及派 遣期间的证明书

      派遣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纳税 证明

 

注意事項

    各种申请资料的有效期为三 个月。

    所有均需提交电脑打印的文译文

    除毕业证,日本语能力试验 合格证之外,其他申請资料概不退还

    在留資格認定証明書交付後 交納的学费,除驻华日本使馆不签之情形外(需提交相关证明),概不退还。(在驻华日本使馆拒签后,除选考料和入学金外,其它费用全部返还)

 

        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1、  履歴書(その1)

○「出生地」处写到市,即 「~省~市(县)」

○「本国住所」及其他与住 所有关的地方,要明确具体地写到门牌号。

○「学歴」的「所在地」 处,要求把学校住所具体写清到××号;「入学、卒業年月日」处,写到×年×月即可;大学毕业的请提交网 上学位查询结果。

○日本语学校的「就学年 数」填写时,要注意与所 开证明一致,详细注明小时数。

2、  履歴書(その2

    ○就学理由包括以下几项内容

       来日目的   即来日学习什么,因何产生了来日学习的想法。

 来日必要性 即在你想学的领域日本如何先进,有何独到之处,在日学习的益处等。

③ 日语能力  已具备初步的听说能力。

 经费保证   重点阐述足以在日安心学习的经费保障。

⑤ 来日计划   即来日后的学习计划。

⑥ 遵纪守法   略表来日后遵纪守法、学成回国的决心。

○学習予定期間:4月生: 当年4月~后年3   7月 生∶当年7月~后年3月 10月生:当年10月~后年3月 1月生∶当年1月~明年3

○「希望先学校名」「希望 学科」要确实查清该学校确有该学科后再填。

☆ 注:以上两项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笔填写。

3経費支弁書

○「経費支弁の引受経緯」

 即与申请人的关系。为何作申请人的经费支付人,如何有能力支付申请人在日留学期间的一切费用。

○学费   生活費」月額100,000円 左右

○支弁方法

 因人而异,但须注意强调「学费汇到学校指定的账户,生活费汇到学生个人在日本开设的个人账户上」。

  注: 「経費支弁書」必须由経費支弁人本人亲笔填写并盖章。

  户 口本上的记载内容要求与即将递交的材料完全一致,故不符之处请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变更,而后将复印件附上。

  存 折的复印件,要求能够证明经费支付人「在职证明」及「收入证明」的真实性,即每月确实有与「收入证明」相当的数额入账,注意保持存款证明,收入证明和存折的三位一体。

  如 有经费支付人所在公司及申請人毕业学校等的简介、网页打印或电话号码本相关页的复印等也请附上,以佐证相关证明的真实性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   以上    

新宿国際交流学院

2009010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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